原來並不是劉琳琳賴著不走,其實她是最想離開的,自從劉琳琳住進了武順智家中,女主人就嚴格監管家裏的財產,武順智發錢都要征求老婆的同意。
武順智許是真的愛上了這個鄉村出來的丫頭,他從零花錢中,積攢了幾千元,就給劉琳琳買了一對耳環,一枚金戒指,這是劉琳琳住在武順智家中唯一得到的好處。
這期間,孩子撫養都要錢的啊,為了給孩子買好點的奶粉,吃好點的東西,穿好點的衣服,這些錢都是劉琳琳掏腰包的,也就是之前給她的二十萬代孕金。
即便是這樣,女主人隔幾天都要查賬,甚至逼著劉琳琳公布她的私人賬戶,就連劉琳琳所有花費,都要和女主人報清單。
這樣的日子,劉琳琳當然也堅持不下去,她多次都想走的,但每次都是武順智給了她希望,武順智告訴她,隻要她留下來,回頭他一定找機會和老婆離婚。
至於武順智為什麽一直都不離婚,其實絕非武順智那麽念及舊情,而是女主人將家裏的財產全都轉移了,一旦武順智離婚,他一輩子的積蓄都要付之東流,從此什麽都沒有,因為就連公司,早就轉移到了妻子的名下。
而現在妻子是有足夠理由拿到那一切的,他說白了,是犯了重婚罪,而且找代孕在國內是違法行為,一旦離婚,這一切抖出去,武順智不但拿不到本應該分割給他的一份家產,還會有牢獄之災。
至於劉琳琳一次一次的欺騙劉大錘,這絕非她自願的,二十萬是不容易發光,但是她給父母一筆錢去做生意了,後來父母賺到了一點錢,在城裏買房了,每個月都要供分期款,這樣一來,父母也幫不上劉琳琳什麽。
劉琳琳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欺騙昔日的相好,而且她一直想著,等武順智離婚了,這筆錢她會還給劉大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