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明末求生記

第十一章 裝備二

第十一章 裝備二

張軒所部到底需要多少兵器。

按張軒的編製,一個營二千五百戰兵,五百輜重兵。其中輜重兵也要配武器,自然是最便宜的長槍了。

而在戰兵之中,刀盾手與長槍手的比例,在二比三。之前這個比例在一比四。所以每營需要兩千柄長槍,一千柄刀,一千麵盾。三個營共需六千柄長槍,三千柄刀,三千麵盾。再加上羅岱的千人馬隊,馬匹是一戰戰俘虜過來了。但是卻需要兩柄馬刀,最少需要一柄備刀。周輔臣的守備兵隻需千柄長槍就能打發了。但是張軒新準備的親衛,因為是身居保護之責,全部都是刀盾手。故而需要五百柄長刀,五百麵盾。

共需七千柄長槍,五千五百柄長刀,三千五百麵盾。

這僅僅是裝備所需的,行軍打仗所需的兵器遠遠超出這些。就拿長槍來說,很多鹿角,柵欄,都用長槍。而且基本是非戰時,即便是在訓練之中,兵器的耗損就相當之大。一場大戰之後,整個營大半武器都需要換,也是正常現象。故而張軒定下的長槍指標為一萬柄。

而長刀的數量指標在七千柄,至於盾牌的數量指標也在五千麵。

此刻張軒聽王大炮所言,數量相差太多了。說道:“怎麽還差這麽多?你豈不是連一小半都沒有完成嗎?”

“是,”王大炮不要意思的說道:“並非小的不努力,而是按照將軍您的標準,大量的武器都必須重新返工啊,而工匠不足。鐵料也不足啊。”

所謂發財立品,張軒之前從來沒有在乎過武器的問題,他無法在乎,因為他隻能從官軍那邊繳獲武器。而張軒終於有一處根基之後,張軒的大量換裝的行動,就開始了。

當然,張軒並沒有想過,將所有武器都換熱一新。隻是定下一個標準。 將不合格的重新回爐。

隻是結果出乎張軒的預料,看著軍中不合格的武器數量之多,超出了張軒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