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吧,認識了就是朋友,多條朋友多條路,殺人也不過頭點地嘛,就算是殺了人,上刑場前,還得吃個燒雞,喝碗斷魂酒呢,來……”張誌文儒雅的說著。
他舉手投足間,透著一種儒雅,或者介於江湖人士與文化人之間的模糊感覺,說話膛音很重,聽起來讓人感覺很舒服。
丁凡點了點頭,坐在了他旁邊的沙發那,屁.股剛一落下,臉色剛正不阿,直言不諱的說:“大地主,你弟弟必須給我走,這個筆錄必須做,否則在興隆礦不好交代,這一點你應該明白,要不得的話,你上幾個美女,提兩箱子錢,我肯定樂嗬的走了,對了,有個事我忘了告訴你了,我家是燕京的,在這地方沒親屬,你就不用費心了。”
張誌文剛才看他比自己想想中的爽快,先是掏出了一個金屬殼的打火機,興奮的一下子打開了,當火苗燃起來時,心裏似乎出現了期盼已久的光明。
“呃?……”丁凡還沒說完呢,他摸著外煙的手,一下子停住了,似乎忘了是要拿了煙給自己和丁凡各一根,然後給他點上,看看這小子眼睛裏到底藏著什麽東西。
他常年和官場、道上人打交道,總結出來很多經驗,有時候初次見一個人,不管外麵傳的多厲害,隻要瞄上兩眼就能看出對方是不是酒色財氣之徒。
上次,官方一個主任來這裏檢查這裏的安全措施,就坐在丁凡現在坐的位置上,隻是好奇的看了這種箭牌香煙兩眼,當時還留下了罰款單,可第二天之後再也沒來問罰款的事。
當天晚上,他安排大個女經理給那個主任送去了三箱子箭牌外煙,箱子底上還放了幾捆鈔票,光是這種外煙就夠那個肥頭大耳的家夥抽幾年的了。
“這小子看地毯和桌子幹什麽?有別的愛好?”他錯愕的說了一聲,沒想到丁凡一點反應都沒有,隻是靜靜的看著那個破舊的亞麻地毯,還有靠裏屋的一張大班台,心裏不由的又是一陣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