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江湖怪異傳

第十四章 巫蠱殺人案(二)

湖南和廣西貴州交界的地方,在元明時代有許多苗族土司;及至前清康熙乾隆兩朝,改土歸流,民苗雜處,久而久之便沒有甚麽大分別了。但是形式上的居處、衣服、飲食、交遊、禮節,苗人的舊俗固然改變了許多,然而敬神信鬼和咒生詛死的事,是永遠迷信著的;所以苗族的巫師,頗有些神奇的法術。

即如趕屍事,南通廣西的郴州道上,西通貴州的辰州道上,是常常可以看得見的。因為湖南人都抱有“出門求財”的觀念;長毛亂後,河南的撚匪、新疆的回子,又用了多年的兵;湘軍足跡無處不到;事平之後,做官、做生意的流寓在外的極多。家鄉人因親友及互相招致,互相投奔。出遠門的遠到新疆、甘肅,或者還要預備些盤纏;近的出門到貴川、雲南、廣西、廣東,就隻是一個包袱、一把傘,提起兩隻走路不要錢的腳,紛紛的就去了。

出門既然容易,自然出門的多了;得法的固是有人,客死他鄉的也就不少。在外省的同鄉遇見得多了,資助著棺殮葬埋;就有來不及拿不出的時候。於是就有一種人專門以趕屍還鄉為業,取極少的報酬,直送那死屍回到家裏去。他怎樣趕屍呢?比方有人客死了,同鄉的沒法貲送,便請了趕屍的人來,講好了盤纏;趕屍的人作起法來,那硬挺挺的死屍便一噘劣爬起來,閉目垂手跟著他走。

那人在頭裏領著,敲著小鑼,叫路上的人讓道。夜晚到了客店,燒張錢紙,將死屍領到門角落裏站著,吩咐道:“住店了。”第二日起來,又燒錢紙,吩咐死屍道:“上路了。”那死屍又跟著走動起來。無論是幾千百裏的路,或是三伏大熱的天,那死屍行走幾十天並不發爛發臭。及至離死者家裏不遠,那人便專人去通知趕緊預備衣衾棺木;死屍一走進門即刻倒下,立時就潰爛發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