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們永遠不會再見,我比他幸運得多,再過幾年,我身上的鬼煞毒就會發作,屆時我就不是我了,而你唐應龍……永遠是唐應龍!
話雖然這麽說,把自己給混成這個德行,心情也是很沮喪的。看了看周圍:
黑暗,無盡地黑暗,連自己都看不到地黑暗,實實在在的伸手不見五指!
寂靜,駭人地寂靜,自己地呼吸聲被無限放大,除此之外,再也聽不到一絲聲響。
懸浮,腳踩不到東西,頭頂不到東西,沒有空間感,沒有重力感……
這是一種讓人抓狂地體驗。不知道在這裏生存下來的各類物種,會瘋狂多少次。
而我,現在也成了其中的一員,不知道自己多久也會瘋狂。
此刻,依仗著自己在這鬼地方走過了幾遭,我勉強維持著冷靜。
摸索著,從兜裏掏出了濕噠噠的手機。別看這手機是個不知名的破爛牌子,居然還沒有被泡壞!從兜裏摸出來的瞬間,就閃出了一陣光芒。
我看了看,一點兒信號都沒有,除了這一點兒亮光,現在我的手機最有用的或許就是音樂播放器。我舉著手機,先是朝四下照了一下,微弱的光投射在無盡的黑暗中,瞬間就散失殆盡,如同石沉大海。
想到自己可能很長一段時間都會在這該死的黑暗度過,手機這種能發出光亮的東西,對我來說彌足珍貴。於是借著手機的光,頗有儀式感地看了看自己的手腳,就忙不迭地關機了。
黑暗重新籠罩過來的時候,我收起手機,慢慢地摸索著自己兜裏的幾樣東西。
——兩個打火機,半包泡過水的煙,一點兒零錢。
除了這些,身上還有一遝符,雖說外麵幾張已經浸濕,裏麵的還是比較完好的。
最後……還有林嬌的那顆鬼淚…。。
這就是我全部的家當了,不過在這個地方,時間、空間都變得毫無意義,更何況我這為數不多的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