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信呢?”慢條斯理的吃了幾口趙誌買回來的小吃,謝秀雲打量著趙誌,伸手就要回信。
“啥回信?好像那個老頭沒有給回信”很無害的趙誌還在給謝秀雲剝著葡萄皮,絲毫沒有看見謝秀雲看著自己開始變色的臉。謝秀雲寫密信就是為了和自己人取的聯係,趙誌沒有拿回來回信,那自己的密信不是白寫了嗎?
“你說說你,這麽大個人了,辦事咋這樣毛躁,那邊收了我的信,即便沒有回信也該給我一個回條,這是規矩,懂不懂?”總算是找到了趙誌的錯處,謝秀雲小嘴巴拉巴拉的說個沒完。
臉一黑,趙誌撂下葡萄,扭頭便出了謝秀的房間。老子管你吃管你用,還要使喚老子,哪有這樣的道理,趙誌自己個坐在書房裏發著悶氣。自己自從把這個女人救回來,好像就沒有舒服過。先是幫著送信,莫名其妙和個老頭過了幾招,後來還差點被個混混給劫了道,哎喲這個命苦呀。
氣悶之極的趙誌隻好把自己關在書房裏練起了拔槍,俗話說的好: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趙誌當傭兵時落下的綽號閃電,就是因為趙誌出手很快,拔槍開槍的速度超快,才落下了這個綽號。事實證明在危急關頭,比對方提前開槍確實能救自己的小命。
趙誌從開始當傭兵起,就每晚練習拔槍出槍1000次,為了不降低手指對扳機的敏感度,趙誌還專門定製了小銼刀,把手指上磨出的老繭都慢慢的矬去。開始使用狙擊步槍之後,更是每晚抱著步槍一起睡覺,隻為了尋找所謂的槍感。
來到這個時代有一個多月了,趙誌還沒有好好的練習過,自己的身手也許已經退化了吧。伸手拉開了書桌的一個抽屜,裏麵裝的都是些雜物,把抽屜整個的拿出來,在抽屜的下麵赫然出現了一個暗格。書桌是趙誌專門定製的,抽屜下是一個暗格,裏麵有一支手槍和彈夾、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