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是件霸道的事情,但命運比愛情還要霸道,它不會因為你愛他就一定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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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年的夏天來了,而我十八歲了,大一的生活已經過去大半。總覺得時間過得太快,一年又一年,像那天上的閃,還沒有等人說,看,那閃。閃已經過去了。
原來,屬於我們的青春,也是這樣倉促的過去。而我,回望自己的身後,會覺得隱約地疼痛。那些離開我的人,媽媽,弟弟,還有林佑安。
我一直在思念,始終。
有人說,思念是一種病。我覺得我病了,是那種很慢性的病,在我的心裏膏肓一樣的生長。
可我,要自己學會長大,學會堅強。用足夠強大的力量來承受生命之重。我想,這是媽媽所希望看到的。也是林佑安所希望的。
林佑安的信還是一個星期一封的出現在我的書桌上。於鴻默從卓燕燕那裏知道了我和林佑安的事,他問我,你說無法再喜歡上別人,就因為他嗎?
我說恩。
不想去騙他。
因為林佑安,是因為林佑安,而我,無法在喜歡別人了。所有的喜歡好像都被打包了起來,放進了心靈的深處。
於鴻默選修了我們係的公共課,他會在公共課上幫我占位置,會和我一起去圖書館看書。連楊小都開始讚他,以前是太浮躁了,現在終於懂得什麽是沉穩了。
卓燕燕開始暗戀新來的助教。新來的助教有個很古典的名字,沈菊笙。卓燕燕說一聽這個名字就覺得有感覺。她說他有一雙林佑安式的眼睛。很澈清,很安靜,很溫暖。於是在上他的課時,我仔細看了一下他的眼睛,其實他的眼睛和林佑安的眼睛一點也不像。真的。
卓燕燕的晚上開始變得行跡不定,總是要熄燈的時候才回來。她開始在身上噴香水,她說那種香水叫毒藥,她還說,就算有種愛情是毒藥,她也要喝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