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談到關鍵問題上了,楊踏山不緊不慢笑道:“這倒不敢,在下哪能要官爺的錢呢。隻是在下……在下有點忙,恐怕沒時間幫你二位。”
瘦猴肚子裏這個氣啊,暗罵道:你忙個屁,要是忙,你還會大白天在這搖著蒲扇陪著小丫鬟納鞋底啊,還不是不見兔子不撒鷹。他心裏這麽想,可嘴上卻不敢說出來,現在是求人家的時候。
瘦猴陪著笑臉道:“看得出小兄弟是個爽快人,我也就不拐彎抹角了,坦言相告,這件事知府老爺許下十五兩白銀作為犒賞,誰要破了這案子,找回官印,賞錢可是白花花的十五兩白銀哦。隻要兄弟幫我們破了這案子,這十五兩白銀全歸兄弟你,我們一文錢都不要。怎麽樣?”
楊踏山心中暗喜,十五兩?太好了,再湊湊,就能買套自己的土坯房子了,有個自己的家,這是楊踏山現在最大的夢想。雖然心中高興,但臉上卻不露出來,笑道:“這……這不太好吧。”
瘦猴聽楊踏山話語有些鬆動,忙說道:“應該的,你幫咱們破了這案子,你拿錢,我們拿功勞,兩邊都有利啊,再說了,咱們兄弟還能免了那二十大板呢。”
古代偵破案件,官老爺要給捕快定下期限,限期破案,這叫做“比限”,一般案件為五天,重大案件為三天,如果逾期破不了案子,要被打板子扣工食銀,再超期還破不了,繼續打繼續扣錢,一直打到案件偵破或者老爺覺得這案子的確破不了為止。
所以捕快們破不了案實在沒辦法的時候,寧可花錢在大牢裏找人犯幫忙頂罪,把這罪認了,案子也就破了,也有心黑的,幹脆抓那些沒錢沒後台的無業流民甚至無辜百姓,屈打成招頂罪。
隻不過,這一次的案子是尋找失竊的官印,這可沒辦法找人頂罪,那可要貨真價實偵破才能找回官印來。所以,瘦猴和兔牙兩個捕快這才找到了楊踏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