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老爹撿來的孩子,垃圾桶旁邊撿的。
老爹愛喝酒,是一個酒鬼。據老爹說第一次見到我的時候我正躺在垃圾桶旁邊,寒風刺骨的冬天,我居然沒哭,反而一個勁兒的笑,老爹說我有靈氣。
老爹姓李,我跟老爹姓,老爹給我取名長安,寓意平平安安,長長久久。老爹說,他一生無兒無女,我是他的兒子,老天爺見他太可憐,賜給她的。
老爹一直對外說我是他兒子,我卻隻叫過他一次爸爸,我一直叫他叔叔。有時他讓我叫他爸爸,我看著他不說話。
他常笑笑,說一句沒事兒。我們用朋友的關係繼續相處。
老爹是個工人,由於工地安全措施不到位,老爹瘸了一條腿。
工地老板賠了一些錢,卻因為瘸腿,老爹失業了。於是撿垃圾為生,撿到我的那一天是他撿垃圾生涯的第一天,說到瘸的那條腿,老爹總笑,老爹說:“如果不發生那件事,我就不會選擇撿垃圾,不去撿垃圾,也就不會撿到你,這都是緣分。”
老爹笑,我也跟著笑。老爹看到我笑,他笑得更歡了。
老爹沒錢,卻想盡辦法供我上學。
幼兒園,同學都有新衣服穿,我很生氣,回家哭著鬧著要買新衣服穿,我問:“憑什麽別的小朋友都有新衣服穿,我也是小朋友,為什麽我沒有,不公平。”
老爹手指縫間夾著一支煙,長期的工地生涯以及後來的撿垃圾讓他的一雙手格外粗糙,老爹的手很大,可以覆蓋在我的整個頭部。他常撫摸我的額頭,抬起手將煙送進嘴裏,抽一口煙,然後吐出,他的大黃板牙在白煙中格外刺眼。
老爹聽見我說的話,抬頭看了看天空,再看著我瞪大的雙眼和氣鼓鼓的麵部,說:“成,明天就給你買。”
我很快樂,直呼:“耶,我有新衣服了。”老爹看見我笑,他也跟著笑,我叫的越大聲,他越笑得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