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他早早上路。中午時分,到了一個小鎮,他走了半日,早已又累又餓,隨便找了家路邊飯鋪,用孫雪恣送他的銀子吃了一碗麵後,才到集上去尋當鋪。但這個鎮子很小,他從西頭走到東頭,別說沒有當鋪,就連一家像樣的店鋪也沒見到,無可奈何,隻得離了小鎮,繼續東行。
傍晚時分,到了一個縣城。他一進城便向人打聽有無當鋪,一個老人告訴他說,縣城東門有家當鋪,但這時可能已經打烊了。他聽了又喜又急,也顧不上先吃飯,便跟著老人指示方向前去尋找。一路邊走邊問,終於找到了那家當鋪。但當鋪已經打烊,一個身材矮小的青年店伴正在上門板,一個下巴上留著一叢山羊胡須的老朝奉正在收拾東西,準備回家。
陳方天最擔心的就是花完一兩銀子後,卻沒找到當鋪,如今好不容易找到了,哪會輕易放過,當即跑進店去,大聲說道:“喂,朝奉,我要當東西!”
那朝奉和店伴都吃了一驚,老朝奉站起身來,朝下麵一看,見是一個還沒櫃台高的小孩子,雖然臉蛋贓兮兮的,但從服色看,卻又像是有錢人家的孩子,心下訝異,問道:“小朋友,你要當什麽東西?”
陳方天舉起手裏的包袱,說道:“我要當衣服!”擔心對方不收,又補充道:“衣服都很新,老朝奉你看看能當多少銀子?”
那老朝奉上下打量了他幾眼,饒是他見多識廣,一時也看不透對方的來路,遲疑小會,才伸手接過包袱,打開一看,果然全是些又新又好的小孩衣服。他一邊檢查,一邊打量陳方天,懷疑地問道:“小孩子,你是從哪兒來的?這些衣服別是偷來的吧?”
陳方天怒道:“誰偷了?這些全都是我自己的衣服!”
老朝奉又問道:“你爹媽呢?”
陳方天黯然道:“都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