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高二那年見過老狼的媳婦兒,五官平淡,四肢正常,好像是給老狼送什麽東西,騎著電瓶車在教學樓門口和老狼攀談了好久。
我提著掃帚在班級分配的環境衛生區遠遠看著,藏在一棵枝葉葳蕤的槐樹後麵。
黃色的花瓣掉了一地,黛玉葬花的悲涼感迅速湧上心頭。論身世我自是比不過林黛玉,論感情,大概是綽綽有餘。
現實如此,那女人個土掉渣又其貌不揚的女人正是老狼的老婆。縱然在我眼裏一無是處,但人家是和老狼持有合法夫妻關係憑證的。
我暗暗戳戳的扯了扯樹葉:“要是早出生十年該多好。”
上高中第一節班會,班主任是一個戴著方型眼鏡皮膚白嫩的男老師。他請來了我們各科的代課老師一一介紹,那是我第一次見到老狼,標準斯文的黑框眼鏡,小麥色的皮膚,衝著班裏的同學笑著,兩排齊齊整整的大白牙就這樣跌進了我的視線。
他在黑板上給自己的姓氏畫了一個重點符號:是這個郎,不是狼!台下一陣哄笑,我坐在靠窗戶的最後一排把這個名字摻著明媚的陽光記在了心裏。
我不是個擅長討得老師的歡心的女生,也不是個擅長和同學交際的女生,以致於在我過去的十七年裏,最常做的事情就是穿著鬆垮的藍白相間的校服背著水粉色的帆布書包穿梭在教室裏。
我尚不分不清愛情和對老師的敬仰之情,更不懂得是怎樣的滋味,隻覺得見到老狼那天讓我有了靠近他的衝動,我並不覺得自己瘋了,也並未因為喜歡老師而羞恥。
事實證明,我認準的人一定不會讓我失望,他的一言一行都會讓我在心裏一次次歡欣鼓舞。就像我在馬天宇唱該死的溫柔之前就粉了他,就像我時至今日都記得老狼。
老狼講課台風奇清,枯燥的數學公式總會被他幽默風趣的狼式笑話讓我牢牢記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