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若聞風吟

第五十三章我喜歡你,你站在哪兒就好

大一的時候,陳封最喜歡的事情就是,拉著一本正經的季宇半夜出去鬼混,“教壞”一個好孩子還是蠻有成就感的。

至於為什麽不拉沈默聞?

嗬嗬,他是好孩子嗎?是人類嗎?簡直是個變態,除了學習和部門工作還有什麽能撼動他堅不可摧的心?

呃,再除去安若。

陳封吊兒郎當的手搭上季宇的肩膀,“喂,季宇我跟你說市中心又開了一家不錯的料理店。”

季宇一臉嫌棄,用兩個手指扒拉開他的手。

“上次你也是這麽說的,結果帶我去了酒吧,害我半夜爬牆回來的時候,絆倒在輔導員的腳下。”

“這隻是個美麗的意外……”

“意外?你知道嗎?我的德育分到現在一分沒加就算了,還倒扣了一大堆。”

“這很正常,因為我每次晚歸,門衛大叔讓報姓名和學號,我都瀟灑地寫你的。”

“……”

(我應該讓你怎麽死?掐死或者拿臭襪子熏死?)

其實,大學的時候,沒有哪一對好基友比陳封和季宇更形影不離。

一個傲嬌自戀,一個脾氣好到爆,這也是陳封喜歡和季宇待在一起的原因。

於是,明明沒有課的季宇經常待在陳封上課的教室,幫忙點到,還要幫他完成課後作業,苦命地秉燭夜讀。

而季宇連一個廉價勞動力都算不上,因為他是免費的。

所以,陳封經常拍著季宇的胸膛,謎一樣的假正經道:“季宇,是不是好兄弟?”

季宇一臉警惕,遲疑道:“……是……吧!”

“明天我有約會,課程交給你,順便幫我把臭襪子洗了。”

“你……”

“是我兄弟,沒錯,好兄弟交給你了。”

烏鴉的叫,鍋底的黑,殺人的心,季宇的痛。

那些年,輕狂的少年總穿一雙白球鞋,偏愛一件白襯衫,有著一個好兄弟,然後每天清晨迎著朝陽,戴好裝酷的手表,背著忘記放書的雙肩包,在奔向課堂的路上匆忙尋找那個女孩兒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