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順利進入了全校的初賽。然後又順利進入決賽。決賽選手的個人海報在比賽前一周掛在了校園主路上,林森穿著白色T恤,簡單又陽光。
“這個就是大一新生林森,初賽的時候自彈自唱,真是帥死了。”
“聽說林森剛加入合唱團就成領唱了,好厲害啊!”
來來往往的迷姐迷妹都在誇他,他的巨幅海報,在十五個參賽者中格外醒目。
作為新聞中心的記者,我免去了排隊領票和排隊進場的麻煩,在第一排看完他的兩輪表演,《老男孩》和《那首歌》。跟學長學姐們相比,那時候的林森還是青澀的,甚至還忘了兩句詞兒,但是已經足夠耀眼,個人表演結束後,還有個女生衝上台給他鮮花,順便要了一個擁抱。
結果公布,林森雖然沒能進前三名,但成績也非常好。作為記者,采訪冠軍是我的任務,而采訪林森則是我的私心。
“林森,恭喜你!今天的演出特別棒!第一次參加校園歌手大賽,有什麽樣的感受?”
“第一次參賽,多少還是有些緊張的,感謝各位評委老師和各位同學的支持,從院係選拔一路走到決賽最後一輪。”
“林宥嘉的《那首歌》傳唱度並不是很高,那麽是出於什麽樣的考慮,在決賽上選擇這首歌呢?”
“因為喜歡吧,我覺得這種撕心裂肺的感情是非常打動人心的。”
旁邊有很多女生在等他合影,我識趣地結束了采訪。我後來想過自己為什麽要在那時候采訪林森。一方麵是因為我希望更多的同學認識他,另一方麵是因為我想站在他身邊,平等地和他對話。
那一夜,腦子裏全是《那首歌》。
上大學以來,我第一次失眠了。
校歌賽結束後半個月,就迎來了考試周。我們宿舍四個人一學期都沒怎麽學習,這時候開始玩命複習,每天半夜兩三點才關燈睡覺,早上七點又要起來去趕考,兩周下來,感覺整個人已經虛脫。我撐著最後一口氣兒,登上了回家的列車。臨走前從學校內網下載了校歌賽的視頻,我想讓爸媽聽聽這個男孩的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