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稱:金鋪大劫案
案件編號:A47332093020110920
犯罪嫌疑人姓名:XXX
立案時間:2011.9.20
結案時間:2014.3.11
立卷單位:青陽市公安局
因為槍法出眾,趙鐸一進特警隊,就做了一名狙擊手。接下來,等待他的便是枯燥乏味的射擊訓練和苛刻嚴厲的心理素質磨煉。滾燙的水泥地麵上,端著85式狙擊槍,一趴就是好幾個小時,那可真不是蓋的。
趙鐸的槍法神到什麽程度?據說能一槍打斷300米外的一根牙簽。
有的狙擊手,刻苦訓練了一輩子,也沒在實戰中放過一槍。但趙鐸是幸運的,剛進入特警隊沒多久,就接到了狙擊任務。
那是一名持槍歹徒,在搶劫一家銀行時被保安發現,情急之下,挾持了一名銀行女職員與警方對峙。談判無果,情況危急,警方隻好出動特警隊協助處理。
歹徒與警方已經對峙六個多小時,情緒異常激動,人質隨時都有危險,負責現場指揮的蔣局長給狙擊手趙鐸下了命令:一有機會,就地殲滅。
趙鐸觀察好地形,立即在銀行對麵一幢三層高的居民樓頂隱蔽下來。槍口伸出天台圍牆,悄悄向歹徒瞄準。
可是歹徒的反偵查能力很強,手裏的仿64式手槍並不是頂著人質的太陽穴,而是貼著人質右前側脖子。若是頂著太陽穴,趙鐸可以開槍擊穿他拿槍的手掌,步槍子彈從歹徒手心穿過後,不會傷到人質。但如果歹徒的手槍是貼著人質脖子的,那步槍子彈穿過他的手掌後,仍有可能擊傷人質。而且歹徒異常狡猾,將銀行的不鏽鋼柵門拉下來擋住警方,隻將人質露出半個身子,自己卻躲在牆後。
趙鐸能看見歹徒時隱時現的身影,卻很難瞄準其致命部位。
關鍵時刻,警方的談判專家想了個法子,借給歹徒送水之機,故意把一瓶礦泉水扔到了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