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明起床,稍晚了一些,小護士柯靈已經自己開了診所的門,在下麵打掃。
林風洗了把臉下去,柯靈正捏著藥枕嘟囔:“真沒公德心,在這上麵寫字。完了,這藥枕髒了,還得換新的。真是無聊,還討債、參娃,以為這是拍動畫片片場呢?”
嘎吱一聲,門口有車子停下來。
林風向外望,於樹正打開車門,手裏拎著四隻座套向診所裏走。
“怎麽啦?”林風迎過去。
“跟昨晚你的藥枕一樣,被無聊的人寫了字。這次不是鋼筆墨水了,而是口紅。唉,林風,你最近是不是惹上什麽人了?連著被人寫字討債?”於樹皺著眉問。
他把座套扔在桌上,指著上麵的紅字:“登門討債,還我參娃。嗬嗬,到處跟人要參娃,瘋了吧?”
林風看得清楚,每個座套上都寫著八個字——“登門討債,還我參娃。”
從筆跡看,又是昨晚那大辮子女人寫的。
“抱歉抱歉,要不,我賠你?”林風笑著問。
奔馳車的座套雖貴,卻不值於樹一雙鞋錢,自然是不必賠的。
“真遇到事就告訴我,刀山火海,有好兄弟在呢。”於樹說。
林風十分感動,用力點頭。
“周末的舞會一定來啊,寶鵑都答應那幾位留美佳麗了。我替你看過,其中一個叫吉娜的女孩子,相貌身材一級棒,遠超今年的亞姐港姐。你要是有意,我先幫你預訂,讓她當你的舞伴可好?哎呀,兄弟,我保證你隻要看她一眼,立刻就神魂顛倒,不再死抱著‘知音難覓’的酸腐調調了。”於樹說。
“不不,不必。”林風想到金若蘭,鬼使神差一般回答,“我要去的話,會自帶舞伴,不必你們伉儷費心。”
“什麽?”於樹促狹地眨了眨眼睛,偷偷向柯靈指了指。
柯靈很敏感,猛地回頭,直瞪著於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