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光複以後不久,當地的八路軍部隊奉命調往別處。一支國民黨的部隊接管了縣城,設立了黨部。不久,來了幾位遲到的接收特派員。一個被日軍占領多年,早已搶掠得民不聊生、徹底貧窮的縣城,除了人口,其實已沒任何值得接收的了。
但他們總是要做出點兒政績的,於是“肅奸”“除奸”。
真正的漢奸早就被武工隊除掉了,偽軍也被八路軍及時解決了。
他們收集了一些不經核實的情況,將王文琪逮捕,匆匆秀了個審訊的過程,貼出告示,要將王文琪槍決。
一些村子裏的農民不明真相,奔走相告,拍手稱快。但對於全縣城裏的人,王文琪是大恩人。結果在縣城裏引起眾怒,許許多多人欲要砸國民黨黨部。這引起了有責任感的國民黨人士的過問,一了解,事實相反,勒令將王文琪釋放了。
幾天後,王文琪從當地消失了,實際上是被羅隊長護送到八路軍的隊伍裏去了。不僅王文琪消失了,武工隊也消失了,韓成貴那樣一些地下抗日時期的“內部人”一同消失了,連韓柱兒都跟他們走了。
又不久,內戰開始。
到1951年,王文琪脫下軍裝回到家鄉,被任命為縣中學校長。那所縣中學的前身,便是當年的縣女中,校址依舊在原址。韓柱兒也轉業了,改名韓鑄,成為土改工作組的一名骨幹。因為他父親是烈士,盡管他脾氣不好,也喜歡獨斷專行,上下左右的同誌們都盡量包涵之。羅隊長在內戰中犧牲了。韓成貴隨大軍南下,在福建某縣當上了副縣長。
關於王文琪家的成分,土改工作組中存在分歧。有人認為,既然他當年曾將地契燒了,並且自行將土地分給了鄉親們,自己一畝都沒留,無論如何不該定為地主。根據他父親在世時對農民們挺好這一事實,定為開明鄉紳比較恰當。另一部分人則認為,工作組定農村人們的成分,主要是以土地多少為原則的。有多少土地定什麽成分,上級是有明確而具體的規定的。在文件中,並無所謂開明鄉紳的條目。縣一級工作組無權自作主張,那是要犯錯誤的。非定什麽開明鄉紳,須打報告請示上級。等上級批複下來,肯定是曠日持久的事。而且未必就是同意的批複。至於王文琪燒地契、分土地,那種個人行為固然可嘉,但並不能代表新中國具有絕對權威性質的政府行為,實屬無效,不應影響土改工作組劃分階級成分的原則。在後一部分人中,韓鑄是態度最為堅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