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聲音說道:“四分鍾,應該是五六分鍾,他們非常幹脆,沒出現一點兒狀況,那家夥都沒叫出聲來。”我在地上躺著,覺得非常不舒服。睜開眼後,我隱約看到一顆星星。剛才的聲音又說道:“時間或許更長一些,可能有八分鍾。他們說不定就在車旁的灌木叢裏。那家夥一定沒什麽膽子,被他們用燈一晃,就暈倒了。”我在他們靜下來的時候,試圖用單腿跪立的姿勢站起來。不過,我的後腦感到非常疼痛,那疼痛的感覺一直傳到腳踝。“他們或許料到那家夥會帶夥伴,他們甚至在電話裏就對那家夥的聲音產生了懷疑。他們裏麵的某個人就在車裏等著你回來,剩下的則在灌木叢裏藏了起來。”為了能保持平衡,我一直用手撐著地麵。我的大腦迷迷糊糊的。不過,我依然在聽著他們的話。那聲音說道:“沒錯,情況就是如此。”發出這聲音的正是我。我在不自覺地和自己說著話。我的大腦在潛意識裏搞清了整個事件。我說道:“笨蛋,別說話。”接著便沉默下來。
蟋蟀和樹蛙在我身邊叫喚著,遠處有汽車聲傳來。我此刻是如此討厭這些聲音。我不再用手撐地。我甩了一下手上的草液後,又在外衣上擦了擦。我居然接了這麽一單生意,就為了那一百塊錢。我摸了下外衣裏麵的口袋,那個牛皮紙信封顯然不在了。我又摸了摸我那件外衣的口袋,錢包沒丟。我不知道那一百塊錢是不是還在錢包裏。我想肯定不在了。我的肋骨下有個堅硬的東西,是我的槍。槍可是個好東西。他們居然沒搶走我的槍,這就好比凶手在殺了人之後,為死者合上了眼。我能感到自己的頭上還戴著帽子。我拿掉帽子,感覺還行。這顆頭跟了我很長一段時間了,可說是相當夠意思。它此刻有些軟,又有些鮮嫩多汁。假如沒有帽子,我這顆頭指定派不上用場了。我抬起左手,用右手撐著地麵。手表顯示的時間是十點五十六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