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印第安人說道:“行啦,你還是幹脆點兒吧。”我坐起身,並將眼睛睜開。
“‘親愛的’,到其他的屋子去。”
我模模糊糊地站了起來。穿過一扇門後,我們來到了另一個地方。那是一個每麵牆上都有窗戶的接待室。我本來打算瞧清楚一點兒,卻發現外麵已經一片漆黑。那個戴了許多與她不般配的戒指的女人,就在自己的辦公桌後麵坐著。一個男人在他旁邊站著。
“‘親愛的’,請坐。”那個男人推著我坐了下去。這把椅子非常直,人坐上去非常舒服,不過,我完全沒有享受這把好椅子的興致。那個在桌後坐著的女人,一邊拿著一個打開的筆記本,一邊高聲念著上麵的東西,一個臉上毫無表情且長著灰白胡子的矮老頭在一旁聽著。
站在窗戶旁的埃莫森,正背對屋子望著遠方那波瀾不驚的海麵。他的視線漸漸移動,那視線越過碼頭的燈光後,抵達了世界的盡頭。他那副看海的樣子讓人覺得他對海有著很深的感情。他轉過頭來,並將視線移到了我身上。我能看到他已經洗去了臉上的血跡。不過,他的鼻子依然腫著,比原來的大了兩倍。我看到這一情形後情不自禁地笑了起來,並且笑得身子都發疼。
“朋友,你覺得這很有趣?”說話的是那個將我扶過來的人,他此刻就站在我的麵前,我瞧著他,他就像被吹出來的氣球似的臃腫,足有兩百磅那麽重。他的聲音非常悅耳,就如馬戲團那些邀請觀眾的人的聲音一般。他的牙有斑點。他不但非常強壯,而且非常靈活,誰都左右不了他。他極有可能是那種不但不會在晚上做禱告,而且還會將口水吐在警棍上的警察。然而,他那雙眼睛看上去很有幽默感。他有一雙弓形腿。他拿著我的錢包,就在我麵前用手刮著它,仿佛他非常熱衷搞破壞——假如沒什麽可刮的話,臉也是個不錯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