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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過得很平淡。沈尋變得忙碌起來。因為工作室剛開業,沒什麽說服力。她就熬夜做了許多樣品擺在櫥窗,讓路人觀看。如果有一個人側目,沈尋也會很開心,甚至贈送一批客戶衣服,讓人試穿。經過不懈努力,工作室漸漸有了生意,沈尋單獨做成品也越來越嫻熟。盈利的第一件事情自然就是將錢通通上交,然後徐瑞天發工資。
沈尋是個打工者,但卻是最快樂的打工者。她現在過得很充實,偶爾也會想起過去,想起黎昕。
沈尋不是一個矯情的人,但是想到黎昕,總會有些矯情。其實想想,為什麽非要去刻意遺忘呢?那些時光真真實實地存在過,無論最後是什麽模樣,每個人終究會死去。這些時光也會跟著被埋葬。
她也明白,終究有一天,黎昕會成為別人家的誰,但是沒想到這天會來得這麽快。
陸挽霜拿著白色的請帖到店裏,滿臉都是勝利的微笑。“下下周的周末如果你有空的話來參加我的訂婚典禮,如果你沒空,我也不勉強。”
沈尋還在奇怪,陸挽霜明明討厭她,為什麽還要邀請她。當她打開請帖看見名字那排的時候,她明白了。
陸挽霜是來挑釁的。因為她訂婚的對象的名字叫“黎昕”。陸挽霜臉上掛著張揚的笑,以一種勝利者的姿態道:“沈尋,你輸了。”
這件事情哪有什麽輸贏,黎昕不是賭注,也不是被爭奪的貨物。不過這張請帖太刺眼睛,讓人很不適應。畢竟前段時間黎昕才深情告白過一次,轉眼就與別人訂了婚。這讓沈尋有一種說不上來的挫敗感。
“暗戀的人結婚了,新娘不是我”這種橋段經常遇到。許久以前,她也曾經想過,要是某一天黎昕結婚,她一定會不顧一切地趕去,看看他幸福的模樣。如今,遇到這種情況,她卻膽怯了,幹脆當作沒收到請帖,打算不去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