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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紅色的雷克薩斯在庭院裏兜了一圈之後,最終在那棟闊氣的歐洲式別墅前停了下來。車門打開,一個染著亞麻色頭發的年輕人從車上款款走下,他身材高大,胳膊上有著健碩的肌肉,小麥色的健康膚色映襯秋日的陽光顯得格外性感,他身穿一件名牌T恤,光是手腕上那塊LONGINES的腕表就價值連城吧!摘下那副精致的太陽鏡,那是一張完全不亞於電影明星的臉孔,高挺的鼻梁,炯炯的眼神,隻是目光中帶著些許不屑和狂傲,就連走路的氣勢和舉止都有一種咄咄逼人的感覺。
那男子抬頭向別墅二樓最靠左邊的窗戶望去,突然露出一臉不滿。“白癡!”狠狠地罵了一句,那男子一把關上車門,向別墅大門的方向走去。此時,別墅二樓的窗戶探出半個腦袋,看到那男子的時候,立刻發出了歡呼的叫聲。
“二哥回來了,太好了!果然是靠得住的家夥!在這個危難的時刻,隻要一通電話就會馬上出現!”說話的是一個看上去不過十七、八歲的青年,他的穿著完全一副美國的嘻哈風格,手上帶滿了戒指,耳朵上也打滿了耳釘,寬鬆的T恤,肥大的牛仔褲,儼然是歐巴桑口中那些“不正經”的男生形象,“沒想到老爸居然會作出那樣無情的事……聽楊律師剛才打電話來說,那個吃白飯的丫頭等一下會來別墅參觀……哼哼!等著瞧吧!我們一定要好好‘迎接’她一下!”說著,那男子捏緊了拳頭,他故意加重了“迎接”兩個字的發音,臉上的表情也因為獰笑而變得扭曲起來,“所以,我們兄弟四個要好好商量一下對策……”說罷,男子突然回過頭去,“喂、喂、喂!正在和你說正經事啊,你認真一點行不行啊!給我先放下你手上那本破書!”
嘻哈小子說話的對象,是一個坐在窗邊沙發上的年輕人,和那種嘻哈風格完全不搭調的是,眼前這個少年那身潔淨、清爽的白色襯衣,一頭黑色的頭發自然的梳理著,清秀的麵容,就好似春日的早晨,那股輕輕拂過麵頰的風。不過十六、七歲的年紀,卻有著一雙深邃的眼睛,臉上卻有一種和他的年紀不相符的沉著和冷靜,隻見他毫不引以為意地將手上的書本翻到下一頁,“你說來說去都沒有說出什麽意見吧,而且,這不是什麽破書,這是笛福的代表作——《大疫年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