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死神來了

禍不單行

十一月九日,星期二,早上十點

長時間以來,我一直感到非常困惑——為什麽那些一流的犯罪學作家們,像艾德蒙·皮爾森、H.B.厄文、費爾生·揚、坎農·布魯克斯、威廉·博利索和赫諾德·伊頓他們,都沒有騰出些篇幅對格林家的悲劇作些細致的分析;現在看來,這不僅僅是我們這個時代非常重要的懸案之一,事實上,縱觀整個近代犯罪史,也找不出比“格林家血案”更為特殊的案件。在我重新整理自己為這起案件所做的大量記錄與相關的文件之後才發覺,事實上,整起案件的發生並非像它表麵所呈現出的那樣“無跡可循”,但即便是最能發揮想象力的人,也不可能對案件的縝密邏輯作出正確的推斷。

在案發後的一個多月裏,由於新聞媒體的爭相報道——即便隻是以訛傳訛的案件概述,也足以滿足社會大眾被這起駭人聽聞的案件所勾起的強烈偷窺欲。毫無疑問,世人們都確信自己看到了“真相”——無非是浮於表麵的現象——然而沒人能夠知道,這一連串血案的背後,深藏著怎樣荒誕不經的隱情;盡管我是這起悲劇性案件破獲過程的親曆者,甚至還私藏著案件偵破過程的記錄文件,盡管如此,當我此刻坐在這兒,決定公布案件的第一手資料時,我的大腦還在不停地對自己說:“這一切不可能是真的。”長久以來,這一直困擾著我。

案件背後恐怖的陰謀,扭曲的心理動機,晦澀難辨的作案形式……種種令人匪夷所思的人性糾葛,世人都無法從新聞報道中讀到。而另一方麵,僅僅分析犯案的經過是無法弄清楚最後的結果的;隻憑借普通的偵破手段也不可能理解事件發生的高度戲劇化情節與違背常理的一麵。為什麽人們會完全確信警方能夠以傳統的辦案方式解決案子?因為所有人都沒有注意到案件本身最關鍵的部分——犯罪意圖與犯罪行為。由於警察局和檢察官之間心照不宣的“默契”,秉著“概不公布案件全貌”的宗旨,因而人們也無從注意到。至於這一切是緣於“即便說出來也沒人會信”,還是因為案件本身“恐怖到了無人敢談”的地步,我也就無從知曉了。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