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5歲生日時,在我身上發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我竟然拿起筆來嚐試記載曆史。我不知道自己寫完曾經結束的這次旅行時,將會寫成什麽樣的一個曆史。可能由於我很小的時候就開始做事,所以對我來說,我的一生是漫長的一段旅程,在這個旅程過程中,我做過許多事情。當其他男孩子還在上學時,我就開始在老殖民地做貿易維持生計。我做過貿易、打過獵、參加過戰爭,之後甚至采過礦。然而,僅僅在八個月前我才發了財。這是一筆巨大的財富,既然我已經得到了它,雖然我不知道這筆財富到底有多大,但我想我不必再去為獲得它而經曆過去十五或十六個月的事情了。即使我知道最終自己會安全,會得到大量財富,我也不會再去進行這樣的旅行了。因為我是一個膽小的人,不喜歡暴力,而且,非常反感冒險。我不知道為什麽要寫這本書,這並不符合我的生活習慣;我也不是一個文藝創作者,盡管我對基督教的《舊約全書》和《印戈耳支比家傳故事集》情有獨鍾。我現在就列舉幾個原因吧,隻是為了證明我確實有一些原因來寫它。
第一個原因:因為亨利•柯蒂斯爵士和約翰•古德上校要求我來寫這本書。
第二個原因:因為我左腿疼痛,在非洲的德班臥病在床,為了打發時間而寫。自從那隻該死的獅子抓傷我後,我就留下了病根,經常寢食不安,經受難以忍受的疼痛,使得我比平時更加虛弱。一定是由於獅牙有毒,否則的話傷口剛剛愈合怎麽又裂開?像我這樣一個曾經獵殺過65頭獅子的人,竟然會被第66頭獅子像嚼煙葉似的嚼傷了腿,這真是一件令人難過的事情。這件事情打破了常理。就算把其他事情放在一邊,我是一個按部就班的人,不喜歡過這樣的生活。
第三個原因:我想寫給我的孩子海瑞看。因為他想成為一名醫生,現在倫敦醫院裏學習。醫院的生活平淡無味,非常枯燥,有時甚至會切割一些死屍,讓人惡心。我想要他有一些快樂的事情,好讓他一周左右不胡鬧。而這個曆史記錄並不平淡,無論它會怎樣,都會讓海瑞在閱讀我們的冒險時能夠輕鬆一會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