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於我而言意義深重。
它是我人生的另一個第一次,休筆長久之後第一次起筆寫紙質實體出版小說。
我不是新人,但我現在以新人的姿態重新開始。
我曾經有一個很可愛的筆名,叫“米米拉”。
我站在寬大的鏡子前,看著自己的臉,這張臉還散發著年輕溫熱的氣息,依然有著白皙柔軟的質地,但你看我的眼睛,像九萬五千英尺的深海,這片深海裏蝕了多少夢想、枯了多少玫瑰、埋葬了多少時光你都不知道,隻有我知道,因為那是我的故事。
我是一個很有故事的人。
我曾經站在冬天的街頭將我所有的孤獨和熱情都說與風聽,現在,我把我的故事娓娓講給你聽。
我出生在一個並不富裕的家庭,我們家有三個小孩,但我父母是很要強的,他們不管自己怎麽苦都會保證讓我們三個有飯吃、有衣穿、有書讀。
我也爭氣,一直都成績很好。
在大學最後一年我進入某公司,我讀書讀得早,好像連幼兒園都沒讀過。
那個時候大學還未畢業,我應該是同屆學生中最早出來實習工作的。我剛滿二十,雙十年華,桃李之年,白得像一張A4打印紙,自卑著,又努力著,很傻很單純,還做著半明半昧的夢,夢裏有秋千的搖曳和百合的芬芳。
為了生存,也為了分擔父母的經濟壓力,為了我弟的學費,我做了槍手,那個時候我太年輕也沒有想很多,至於做的是誰的槍手我就不說了,這是我第一次踏足長篇實體小說出版界。
那個時候我的寫作速度很快,可以連續幾天不睡覺寫通宵,半個月可以寫十幾二十萬字,年輕明媚的生命似乎有無窮無盡的**、精力和衝勁,那時還有一種恨不得把自己的一切能力都展露出來急於得到認可的強烈心理。
我為這個人寫了很多本小說,每本都是十幾萬字以上,都紅了都暢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