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七月驚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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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晨 突然醒覺的有些莫名其妙

睡意尚濃 環顧周圍 黑的靜悄悄

但 簾子後麵 怎麽有人 在低笑

露在外麵的 還有一雙紅腳趾甲的小腳

方友倫在華東文具城挑了一款中等價格的鋼筆,很有檔次。售貨小姐已經幫他裝進了禮品盒裏,並微笑地對他說:“慢走,歡迎下次光臨。”

方友倫把筆放到自己的挎包裏,然後又在別處逛了一會兒。逛著逛著,興趣索然,不禁想起了菲雲,隨即便想給菲雲打個電話,約她出來一起逛逛街,喝點東西。再找個適當的時候將禮物送給她。

“沒準兒,我將是僅用一隻鋼筆就能搞定我終身大事的人嘍。”

方友倫想著自己單腿下跪,用鋼筆向菲雲求婚的情景。

想著想著,他不禁笑了出來。隨即掏出手機,想著給菲雲打個電話來完成他的理想——可打開手機一看,見有一條未接短信,剛欲翻看,這時恰好有一通電話打了進來,方友倫莫名地被自己的手機鈴聲嚇了一跳,凝神看了一下來電人——小OK。

小OK是方友倫的大學同學,家裏超有錢,人也特帥。友倫很多次都說他很有陳冠希的味道兒。這一點,小OK自己也很認同。

小OK這個名字是他自己取的,因為一來他不喜歡別人叫他本名;二來說是要和他爸抗爭,原因是他爸要和他媽離婚,想另娶。所以小OK以改名改姓來威脅他爸。

唉,有錢人的腦子就是比普通人要殘上二三級。

結果呢,他爸還真“有剛兒”,不懼兒子的威脅,毅然決然地選擇了生命中的另一個春天,甩下了他媽。小OK的名字也從此誕生。(據他所說,他的身份證上也是這個名,不過正辦著呢。)

小OK父母離婚後,他便跟著他媽住在一起。他媽平時倒也挺忙,生意上和私人的事情經常讓她忽略兒子,所以覺得虧欠小OK太多,但卻沒有辦法。萬般無奈下也就隻好用最原始但同時也是最有效的方法來彌補小OK心靈深處最缺愛的地方——用錢來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