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的來龍去脈,全部梳理清楚了。
口供全部對得上。
證據確鑿!
現在唯一重要的是,林祥借車的那個朋友怎麽說。
林祥剛才就是在給王希文打電話。
他問清楚了。
這女人,跟王希文僅僅認識一晚上。
是王希文在附近約的一個女孩,開著豪車去撩的,分分鍾搞定。
一夜折騰後,王希文現在還倒在酒店養精蓄銳呢。
而這女人,卻未經王希文允許,拿著車鑰匙接妹妹出去兜風去了。
正好得知妹妹最近早戀,談了個農村的小屁孩。
那小屁孩居然從鄉下跑來城裏,還試圖約她妹妹。
於是,她果斷開車過來給那小屁孩一個下馬威。
不曾想……
差點撞了這小屁孩!
當然,林祥隻是知道,王希文並沒有同意借車。
這點就夠了!
未經別人允許,拿走別人價值幾百萬的東西,這特麽不叫偷叫什麽?
既然這女的跟王希文隻是一夜關係,林祥便沒顧慮了!
這種煞筆女人,免費見一個弄一個!
……
派出所。
姐妹倆分開接受審訊。
主要是審訊“偷車”的女人。
林祥這邊則是請了周律師,他負責把真實情況如實告訴周律師,周律師再跟所裏交涉。
一句話,律師知道該怎麽做!
至於請律師的費用,周律師無奈表示:“林先生,我也很想掙你的錢,可是張總發過話,你的一切法律需求,記公司賬上。”
周律師是上次張冬陽介紹給林祥的。
同時,周律師也是張家的法律顧問,費用按年薪算,單獨案子提成相對較少。
林祥沒跟張冬陽矯情,放心地交給周律師來處理了。
經過前麵幾次打交道,他對周律師的業務能力完全放心。
結果,周律師沒讓林祥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