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著兩人的消息轟炸,林祥還在跟莫秋雨商談入股的事情。
入股戰魂,絕非林祥心血**。
他以前被各大戰隊招攬,以至於聽到“職業賽”、“戰隊”、“俱樂部”這些字眼,就有點抵觸,甚至很不耐煩。
所以沒想往這方麵發展。
然而剛才莫秋雨提了一嘴,開口便是200萬。
盡管不差這錢,可一想到來錢這麽容易,難免動起了心思。
自己不打職業賽,但可以投資一家戰隊啊。
再招幾個像戴思這樣的潛力選手,稍加培養,一年輕鬆賺個幾千萬,似乎很香呢!
說出這個想法。
莫秋雨愣了幾秒後,爽快回道:“招!”
招老板,聽起來很可笑。
她沒想過林祥能為俱樂部灌注太多資金。
但隻要能讓林祥加入戰魂,她相信,秋季賽過後,俱樂部能得到大筆讚助費,和很多商業合作的機會。
這些,就是資金!
說白了,每場比賽的獎金,大部分都分給隊員,莫秋雨這個俱樂部老板賺的,正是這些錢。
當然,前提是戰魂能夠奪冠!
她對林祥,勢在必得!
“需要投多少錢?”林祥問道。
“不用,前期投入我來出,我隻有一個要求,你要上場比賽。”莫秋雨強調道。
“我明白,想賺錢,先成名嘛,但我可是要正兒八經入股,不然到時候不好分錢。”
“確定?入股的話,可不是一筆小數目。而且很冒險,一旦投資失敗,一毛錢都拿不回來。
老實說,我不建議你投資戰魂,連我自己都沒有把握,純粹是為一個執念,想試試罷了。”
莫秋雨說的是事實。
若是稍微出於一點商業角度考慮,她都不會投資如今落魄至此的戰魂俱樂部。
況且,林祥一時口快做的決定,以林祥的年紀、說話的口吻,哪像是個有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