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秋雨,莫總,你看戰魂現在也不缺錢,多少給點遣散費唄?”
“是啊莫總,兄弟們替戰隊賣命好幾年了,咱們這行能有幾個幾年啊,於情於理,你那樣做,也說不過去呀。”
“我們一直沒走法律途徑,不就是念在舊情上麽,您真的連一點表示都不願意麽?”
“莫總,你自己也是從職業選手一路走到今天的,應該能理解我們的困難吧……”
“對啊,不求攜手共戰,但求好聚好散……”
……
看到這些話,林祥狐疑地問莫秋雨:“怎麽回事?”
“沒事!”莫秋雨幹脆回道。
“現在我是股東,俱樂部的事,我有知情權吧?”
“這個,說來有些話長……”
莫秋雨猶豫了下,將矛盾原委長話短說。
原來,這幫人死賴在群裏,是想拿到一筆“違約金”。
當初他們加入戰魂時,都簽訂了一份合約。
這份合約的期限是,五年!
一次簽五年,可以說相當久了。
俱樂部考慮的是,戰魂近幾年發展不好,用低價合約綁定更多新人,比花重金挖高手要劃算。
大浪淘金,希望能在諸多新人中,淘出一兩個佼佼者。
事實證明這個策略非常來錢!
可問題是,優秀者在平時訓練中,便被挖掘出來了。
還沒等到上正式賽場,他們無一例外都會被別的戰隊挖走。
原因?
顯而易見!
俱樂部高層,根本沒有奪冠的野心,而更偏向於商業化的穩妥掙錢!
簡單來說,有點像工廠招人。
工廠老板先是以很低的工資,招幾百個工人,進行培訓,再從中挑選幾個手腳麻利的,輸送給其他工廠。
本質上,這已經不能叫做“工廠”了,而是“工人培訓機構”。
戰魂俱樂部,名義上是戰隊,實則早已成了“電競培訓營”,有點像日韓國家的電競專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