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山寺杏花之尋親

第三十四章 我本將心向明月

將家裏的六頭豬全部賣了,看了看銀子還差一截,查五嬸又咬牙與陳五背著雞鴨、挑著糧食去了一趟鎮上。

去城裏雖然更近,但她打聽得清清楚楚的,這鎮上的雞鴨價格是要比城裏貴半文錢一斤的。

至於糧食,這個季節賣小麥,一斤差不多要比城裏貴一文錢左右。

一來一去,雖然累點,但可以多換好幾十文錢。

等小兒子去了書院念書,以後家裏就剩下她和陳五了。這幾十文錢可以買上一小袋粗糧,夠她倆吃一陣子了。

按照約定,明天就是入學的日子。所以今天必須把銀子攢夠了,順便買好筆墨紙硯,小兒子也好使用。

她早就去跟沐風書院的李夫子求情了,對方也答應了接收陳宇昂,就等著明天去報到。

想到兩個兒子都能在城裏的書院念書,查五嬸渾身都是力氣。兩個兒子讀書,多一層保障,考上一個算一個。再者,有老大時刻看著,或者說兄弟倆個互相監督著,想來總比一個的好。

對此,陳五是有些不同意見的。

大兒子倒也罷了,好不好的也念了兩年了,現在讓他回來種地倒的確是有些可惜。

萬一,萬一考上了呢?

但是,小兒子卻明顯不是讀書的料。成日間的追雞逐狗不說,還學著黃氏的兒子陳千麒那樣,偷看女人洗澡。

幸好他連毛都還沒長齊,自己婆娘又那樣厲害,要不然,對方是決計不依的。

就這樣的孩子,說能念書,陳五是打死都不信的。

想了想,陳五便道:“他娘,我跟你說件事。不過,事先說明,你可不能打我,或者亂發脾氣。”

見陳五這樣小心翼翼地,查五嬸便嗤笑道:“行了,說吧,老娘又不是那不講理的人。隻要你說的在理,不胡謅,我保證不生氣。”

“那行,我說了啊,那個……那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