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場幾乎沒有懸念的戰鬥!
一群拿著原始武器的“遠古人”,一個拿著現代科技武器,核子能驅動的“魘魔槍”——至於雙方都能夠運用的神脈力量卻是打平,或者說“遠古人”的神脈力量還不如習擇。
“遠古人”的落敗從交戰一開始就已經注定了。
隻不過習擇的臉上沒有半點勝利的喜悅,反而一臉惱火,憤怒!
習擇並沒有殺死那些“遠古人”,隻是廢掉了他們的戰力。然而那些“遠古人”也和習擇一樣,用一種極度憤怒的眼神看著習擇。
除了憤怒,還有仇恨!
那仇恨的程度,簡直比習擇殺了他們的祖宗十八代深。
“吼!!殺了我!殺了我啊!!”
雷哈怒吼著,因為太過用力的吼叫,他的嗓子都吼出了血。
習擇大跨步走過去,揪起雷哈的獸皮衣服領子,一拳頭都就打在雷哈的臉上。
鮮血飆了出來!
雷哈仍自怒吼:“殺了我!”
習擇又一拳打在他另一邊臉上,以更加憤怒的聲音吼道:“你們是人類!人類!為什麽要給那群猴子做奴隸!?為什麽!?”
習擇很少有暴怒失控的時候。
因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憤怒是徒勞的,可笑的。可是現在,他真的很憤怒。
在種族觀念上,他並不歧視任何一個種族!
大家都是為了生存,殺來殺去都是為了搶奪一塊生存繁衍的領地,殘酷歸殘酷,可是這就是自然法則,沒有誰能夠超脫於“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這一條叢林法則之外!
為了生存而廝殺,是一種捍衛生命尊嚴的行為,每一個為之付出生命的存在都是高尚的。
可是,做奴隸算是怎麽回事?
怎麽回事!?
堂堂人類,一雙手一對腳,一顆腦袋創造無數輝煌文明,經曆無盡的艱難和困苦才走到今天這一步的人類,竟然去給另一個物種做奴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