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文知道是小丁踢傷了卞鴻泰之後,便想替卞鴻泰出口氣。於是便一再喝問小丁。
小丁看出費文有護短的意思,也不害怕,仍是不緊不慢地說道:“請問費大人,我大宋國的律法上,有沒有哪條律法上寫著虞侯可以當街強搶民女的?”
“這個……”費文語塞,然後說道:“你休要胡言亂語,你毆打軍官就該治罪,還敢狡辯?來人啊,把這小子給我拖下去砍了!”
“且慢!”楊縣令在一旁出了聲,“費大人,既然是在我定邊縣地界發生了這樣的案件,這案子就應當由我來審才比較合適吧,而且,費大人,你也不能因為你是都指揮使,就可以隨便不分青紅皂白地胡亂砍人吧!”
“好,既然你要審案,那就你來審吧,我倒要看看楊大人是如何審案的!”費文有些氣惱地說道。
楊縣令也不管費文如何,朝下麵吩咐了一句,“準備升堂!”
然後派人去把所有涉案人員全部帶到公堂之上。
其實小丁心裏明白得很,楊大人之所以這樣興師動眾,主要就是為了走個過場,給外人看的,其實事情經過自己早就與他說過了,他也早就知道是怎麽一回事了。
公堂之上,楊縣令一一審問,首先王寡婦講述了事情經過,說的自然與小丁說的一樣。然後又問了小丁一遍,小丁也重新講述了一遍,然後又找了幾名豆腐作坊附近的目擊證人,講述也和王寡婦、小丁講述的一致。隻有問到卞鴻泰時,卞鴻泰卻說,他隻是想請王寡婦回家喝茶,然後就被小丁給打了,他也沒說他先拿刀砍小丁的事。
不過,謊言很快就被揭穿,,因為當時街上有不少人圍觀,目擊證人供詞一致,卞鴻泰想抵賴也是不成。
最後楊縣令判定:小丁見義勇為及時阻止卞鴻泰犯罪,理應褒獎,但是他打傷了朝廷官員,有防衛過當的嫌疑,因此他功過相抵,不褒不罰。王寡婦因為是受害人,卻因為小丁的及時出手,並沒有受到實質性的傷害,隻是受到一些驚嚇而已,讓卞鴻泰賠償給王寡婦一百兩銀子作為受驚賠償費。卞鴻泰身為朝廷命官還當街強搶民女,理應罪加一等,隻是因為小丁的及時出手,導致他犯罪動機未遂,而同時他又被小丁打傷,已經得到懲罰,因此他隻需當堂賠償王寡婦一百兩銀子就可以釋放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