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鎮上,小丁四處觀望了一番,發現鎮子不大,沒有縣城那麽繁華,卻也麻雀雖小五髒俱全,日用百貨雜貨店,茶館酒肆典當鋪,各種店鋪應有盡有。
何村長帶著小丁來到王保正家。這時代縣城以下的鄉鎮、村子,都不設衙門。保正(鎮長)、保長(村長)隻是負責一些土地管理、戶籍管理、催繳稅收之類的差事。偶有民間糾紛,能解決的就地解決,不能解決的全都送到縣衙門去。
王保正正好在家,見何村長帶人來買荒地,他十分高興。
其實官府是鼓勵農民開荒地的,荒地閑置也是閑置,賣給百姓還可以收些地稅上來。如果是種田用,還可以收農稅。
村西那片荒地歸屬於落霞村,而那個小山丘則是無主之地,並不歸落霞村管。
這時代的土地劃分沒有那麽嚴格。每個村子所管理的土地,一般都是農用耕地和住宅用地。其他的荒山野嶺,基本上都是沒人管理的無主之地。這些無主之地劃在了哪個縣城,就算是哪個縣的地盤。
若是哪個村子的人在無主的荒地上開了荒種了田,或是蓋了房,就可以去官府入冊一下,花點銀子,這塊地就會劃給個人,然後歸到這人所在村的土地麵積當中去。
如果開荒後不去官府入冊,那就是私占土地。
一般村長都會主動去勸說,因為開荒的土地入冊後歸到村中,算是擴大了村裏的土地麵積,對村長來說也是業績。若是不同意入冊,一旦被舉報到縣裏麵,縣衙是會派人過來抓去問罪的。
而事實上,這時代私自占領土地的事情則多如牛毛。民不舉官不究,沒人舉報,占了也就占了,反正都是無主的荒山荒地。尤其是有權有勢的人占了土地,根本就沒有人去管,普通大眾更是不敢去管。
不過,有權有勢的人占的土地,多是些有價值或者值得開發的土地,那些荒山野嶺,他們才懶得去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