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愛一個人需要理由,恨一個人卻不需要理由,那麽這個世界就是最恐怖的了。
第二天,作家中午才到公司來。
他沒有和任何人打招呼,悄悄溜進辦公室,把門關嚴,打開電腦,繼續寫那部狂犬病題材的恐怖小說。
敲一行字,刪掉。
再敲一行字,再刪掉……
後來,他幹脆不寫了,走到沙發床前,躺下來,靜靜閉上眼睛。他的臉色非常難看,好像一株發財樹,日久天長不見陽光,葉子的綠色漸漸消退,變得越來越蒼白。
有人敲門。
他警覺地問:“誰?”
這時,門已經被推開,走進來兩個人,一男一女。
“你們找誰?”
“你坐起來。”女的說,聲音很粗,口氣很橫。
來者不善。
作家一下坐了起來。
男的柔和一些,他掏出一個警官證在他麵前晃了一下:“刑警隊的。”然後,他指了指作家那個高背椅,說:“我們找你調查點事,你坐到那裏去。”
作家張大了嘴巴。
警察隻要捉到了一個線頭,線團就毫無秘密可言了。
“叫你坐那裏去,聽見了嗎!”女的厲聲說。
作家就乖乖地坐在了自己的椅子上。他的表情很不自然,因為他不能斷定,這兩個刑警有沒有看過他的節目,於是就不知道這時候該呈現公眾人物的表情,還是該呈現罪犯的表情。
兩個刑警在他的沙發**坐下來,女的拿出一個本子,準備記錄。
作家小心地問:“發生什麽事了嗎?”
男刑警盯著他的眼睛,問:“你認識顧盼盼嗎?”
“認識。”
“什麽關係?”
“她曾經是我的女朋友。”
“女朋友?”
“我離婚了。”
“你是認識她之前離婚的,還是認識她之後離婚的?”
“認識她之前。”
“你和她什麽時候分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