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李徑文最初的印象是正確的,實際上,他是一個膽小怕事的人。
他在少年時代癡癡愛上一個當紅的女主持人,就是一種戀母情結。他的內心十分柔弱,需要寬闊、強大的胸懷。
如果說,他在賓館門口不吃不喝等那個女人出現,還有一點浪漫和執拗,那麽,在他昏睡將近一年醒來之後,這點浪漫和執拗就被徹底擊碎了,他變得更加怯懦,更加沉默寡言。
在電視台,幾乎每個人都敢對他吆五喝六,訓來訓去。
他夾著尾巴做人,低著腦袋做事,不管這個世界多麽粗暴,都激不起他一絲火氣。
有一天,他到一家鄉鎮企業拉廣告,看到路邊有幾個農民在殺牛,不由停下來觀望。那是一頭極其健壯的黑牛,當長長的尖刀插進它的脖子之後,鮮血一下就噴射而出。它的眼珠鼓了出來,像兩隻紅色的乒乓球,發瘋地嚎叫著,一聲比一聲慘烈……
那一刻,他突然迸出了殺人的念頭。
殺誰呢?
該殺的人太多了,他一時排不出滿意的順序。掂量來掂量去,最後,他把閔四傑放在了第一位。
每天睡覺之前,他都要在大腦裏演習一遍殺人的過程,想象一下大家聽說這件事之後的驚悚反應。從這項腦力勞動中,他品嚐到了一種前所未有的快意,而且像吸毒一樣上了癮,如果不想這件事,他怎麽都睡不著。
不過,他隻是想想而已,並不敢付諸實施。他連殺(又鳥)都不敢。
後來,他迷戀上了捏泥人,泥人成了他實施暴力的替代品。不管有仇沒仇,隻要是他惹不起的人,他都用泥捏出來,然後再把他們的腦袋一個個敲碎……
汪瓜子被害之後,他因為電視機沒有損壞而成了被懷疑的對象,從那時起,他發現大家對他的態度突然都改變了,變得躲躲閃閃,敬而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