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小宋和蔓紅吃過早飯,都去上班。中午,他們都在單位吃飯,晚上才回來。
白天,方難帶小孩在家。
小宋的兒子叫高家將,快一歲了,還不會說話。
幾天後,小宋和蔓紅發現這個方難是個很難得的保姆,沒什麽毛病。
她不像第一個保姆那樣懶。
平時,她很少歇息,很少發呆,一直在忙碌,幹活也麻利。
她不像第二個保姆那樣笨。
令小宋驚詫的是,她做的飯菜竟然很好吃,而且各種菜係都能來兩手。這不是靈感問題,她一定是偷偷學過菜譜。
她的要求不像第三個保姆那樣高。
蔓紅說了每個月的薪水後,她輕輕地說:“我吃住都在你家,要不了那麽多錢,你們給我一半就行。”
她不像第四個保姆那麽凶惡。
有一次,她把蔓紅的一條白牛仔褲跟一件紅毛衣一起放進了洗衣機,結果那白牛仔褲被染紅了。蔓紅發現之後,很生氣,因為那是她最喜歡的一條褲子,而且她對方難交代過那件紅毛衣退色,因此,她大聲對方難吼起來,方難的眼簾垂得更低了,一言不發。
她不像第五個保姆那樣想入非非。
在小宋的印象中,她總是低著頭掃地,或者擦桌子,對花花綠綠的電視從來都不看一眼。
她不像第六個保姆那樣怪。
她除了不愛抬頭,基本沒什麽異常。
她長得也不像第七個保姆那樣漂亮……
隻是,有一件事讓小宋感到很別扭。
一天晚上,蔓紅沒在家。小宋正坐在沙發上看電視,方難輕輕打開工人房的門,站在門裏,手裏拿著那個長長的尖尖的舊舊的銀質掏耳勺,輕輕地對他說:“高哥,你掏耳朵嗎?”
小宋急忙說:“不,不,我不掏。”
方難來了之後,小宋家一切都正常,最早發生變化的是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