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把這個故事寫成偵破小說,我盡量回避描寫警方那根線。現在,我簡單講述一下他們那麵的情況:
他們把玫瑰小區1號樓的兩起特大殺人案並了案。
盡管兩起案件的殺人方法不同——米絹是被毒死的,而汪瓜子是被扼住喉嚨窒息而死,凶手又用刀割下了她的腦袋,但兩起案件有幾點共同之處:
一、兩個被害者都是電視主持人。
二、她們都住在同一棟樓裏。
三、她們都沒有被(被禁止),她們的現金和首飾也沒有丟失。
四、警方在現場沒找到凶手留下的腳印和指紋,在死者身上也沒找到凶手的一滴血跡,一根毛發,或者一絲衣服上的纖維。
巧的是,這兩起案子相隔正好三百天。
警方成立了並字“三•七”專案組,通過緊鑼密鼓地調查和走訪,最終排除了仇殺和情殺的可能,判斷為變態殺人。
而很多跡象都表明,這個凶手很可能就是1號樓裏的人。
他們懷疑就是李徑文幹的,但是,卻沒有任何證據,最後,隻好把他放了。
李徑文回來之後,閔四傑的心就提起來了,像一隻氣球,按也按不下去。
閔四傑開始反複做一個噩夢,夢見他走在一片黑糊糊的荒野裏,李徑文緊緊跟在他背後。
李徑文的臉黑糊糊的,看不清表情。
閔四傑走,他也走;閔四傑停,他也停。
這天半夜,閔四傑又做那個夢了。他從夢中醒來,已經是淩晨兩點多鍾,他睜開眼睛,越想越害怕。
過了一會兒,他忽然在老婆和兒子的呼吸聲中,聽到了另外一個聲音,好像來自門口,很輕微,可他還是聽到了。
那好像是鞋底蹭了一下地麵,好像是衣角刮了一下牆壁……
他警惕地下了地,躡手躡腳地走到門前,想朝外看一下。
他趴在門上看,貓眼裏黑糊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