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靜,鍾傑才從醫院回來,這晚輪到值夜診。
看著燈火仍亮的大宅,他歎口氣。母親苦口婆心勸說,希望他能放下理想,為家繼承。他知道她的擔憂,但自覺不是經商的料,更別說誌不在此。從小,他就希望成為一名救死扶傷的醫者,如今天從人願,夫複何求。然而,看鍾秀和鍾玉針鋒相對,他又覺得內疚,也難免會想,要是他接受父母的安排,是不是姐妹就能和睦相處。
可是,無論如何,改變主意已是不可能了,鍾傑滿腦子就是治病救人,想到眼下有一個病患等著自己,腳步不再猶豫,朝沈彬的房間走去。誰知還沒走到房間,就看見沈彬在走廊裏練習走路,帶著左腿上的石膏。
“沈彬,依你現在的情況,至少兩個月才能下地活動,這麽勉強練習,腿會廢掉的!”鍾傑沉著臉,把沈彬扶回房裏,將他按坐在**。
沈彬喘著氣,頭上盡是汗珠。他好不容易得到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冒不起兩個月當懶人的風險。他必須要盡快恢複,盡快為易興華做事,表現出自己的價值,才能在這裏立足。但鍾傑是不會懂的。天生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少爺,雖然有著醫者仁心,卻不知他們活多一天都是奢侈。
“我不管你有什麽理由,兩個月內不準下地,如果下次再讓我看見,我會馬上把你送去醫院,讓看護盯著你,聽懂了麽?”鍾傑一邊檢查沈彬的傷勢,一邊嚴厲警告。
沈彬也不爭,笑道:“聽懂了。”客隨主便,沒有他爭的餘地。
阿媛捧著瓷罐進來:“沈大哥,廚房讓我給你送骨頭湯來。”抬頭看見鍾傑,微微一怔,“少爺也在這兒啊?”自從拿魚那件事之後,鍾傑沒再和她說過一句話。
鍾傑卻仿佛沒看見沒聽見,又為沈彬檢查其他的傷口。
阿媛尷尬到臉紅,訥訥將骨頭湯放在桌上,無聲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