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
昏昏沉沉中我被一陣嘈雜的腳步聲吵醒,拉開門就看到刑警大隊的人穿著警服,荷槍實彈地衝下樓梯。轉身回到窗口向外麵望去,四輛警車先後開除公安局大院,很快消失在人跡罕見的冰冷街頭。
抓起衣服,我衝到值班室,問值班民警發生什麽事了?
“早上有市民舉報說發生了鬥毆事件,廖隊覺得他形容的特別像嫌疑人,所以就帶隊趕過去了。”
“我給一把鑰匙,我去看看!”
“我的意思你就別跟著湊熱鬧了,現在才早上四點天涼著呢,你跟著遭這個罪幹啥啊,我認為你還是老實在局裏等消息吧。”
值班室的人不答應我就沒了辦法,畢竟我隻是個法醫沒有這方麵的權利,故此隻好按照他說的耐著性子等著。
早上的風涼得透心,卻讓人精神抖擻。
站在分局大院裏我活動了一下筋骨,做著深呼吸,時不時地望著遠處的雲和日,聽著近處的鳥叫和車笛。
目光下拉,在鐵門口,我看到一個穿著樸素,長發飄然,相貌古雅的女人。
她和我凝視半刻後緩緩走來,將手裏麵的一份早點放在我手裏,卻固執著說讓我千萬不要誤會,這份是她買給桃子的,可無奈桃子這孩子嘴太挑剔,丟了又太可惜,她想著可能我沒有吃飯,所以就帶過來了。
“現在還不到五點,你怎麽知道我在局裏?”
“哪那麽多廢話,你要不吃我給值班室的人送去。”
“謝了。”
低頭一看,便是一樂。
一杯鮮奶,四根油條,還是周記的。
按照行動路線他們不可能會去周記,因為根本就不順路,所以這分明就是特意給我買的。
既然這樣,說明她開始關心我了。
可為什麽非要拿桃子來當擋箭牌,直接說出來不好嗎?
早上九點。
日頭幾乎升到了半空,陽光透過窗照射進來,驅散了法醫室裏的一絲絲涼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