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形式”這是一個貶義詞。
但有些時候也是迫不得已而為之,任何人,任何事都有雙麵性,官有善惡之分,民也有明白事理和不明事理之區別。所以我們公安機關講究客觀對待,但麵對一些主觀上的偏見、憤怒和不平時,我們的客觀顯得是那麽的蒼白無力。
解釋根本沒有用,講證據也得對方聽從才行,所以,很多時候隻能做做表麵功夫,不是我們不為民辦事,隻是想保持冷靜,不讓那些主觀上的錯誤引到我們的客觀思想。就像現在這位家長,孩子被打了,做母親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要求得太過分就不值得同情。
我也沒給她留什麽麵子,直接告訴她,你這孩子沒事,就是擦破點皮兒。這一個“沒事”讓她的算盤沒有打響,所以她心裏覺得很不平衡,開始無理辯三分,沒有道理的事兒都能被她說得頭頭是道。
“一看您啊就知書達理,家裏麵也一定很富裕,你肯定不會計較這幾百塊錢的醫藥費,我知道您心裏不平衡,但是剛才你不是也出過氣了嗎,您就大人大量別和一個孩子計較,讓她給您和您孩子道個歉成嗎?”
事情我給她講得很明白,再這麽鬧下去對誰都沒好處,思前想後她總算是把傲慢拉了下來。
我走到打人的這個女孩麵前,從旁邊的辦公桌上拾起一張學生證,上麵很清楚寫著,孫曉萱,十四歲。
“我看你一直在看時間,是不是著急回家?”
她低著頭,沒有回答我。
我繼續說,“你去給阿姨道個歉,然後你就可以走了。”
她想了想,抬起了臉。
那是一雙十分漂亮的眼楮,卻掛著一層若隱若現的憂傷,就像是夜空裏被流雲遮掩的月。
她又看了看時間,才緩緩走到那個女人麵前,說了一聲對不起。
“行了,咱走吧。”她拽著自己的女兒走到門口,奚落著,“你啊,什麽人你都招惹,以後你離她遠點,看見她你就躲著點,別弄一身晦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