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局蹙眉,“你是說死者被關進過這個籠子裏。”
“嗯。”我肯定點頭,“從籠子的大小高度來看,別說是個十四歲女孩,就是成年女性也裝得進去。”
張弛打岔,“那條大黃狗不小,這籠子不會是狗籠子吧?”
“是什麽籠子無關緊要,重點是受害人被關進去過。”為了證明自己的觀點,我走到籠子旁用力抓取了三根滿是鏽跡的鐵條,回來後把手心遞給段局看,“這就是我說的空白區,不出意料,和死者手心的痕跡完全一致。”
“這麽說來不會有錯了。”
“嗯,絕對不會有錯,這就是咱們要找的現場。”
段局冷著臉,很凝重,“你剛剛說第三命受害者是從何得出的結論?”
“很簡單,局裏一顆,現場兩顆,而我們接觸到的受害人隻有兩個。”
“要加快破案速度,盡早抓住凶手,受害人數不能再上升了。”嚴肅之餘段局斜起眼角掃了我一眼,微微一樂,“你小子,有進步啊!”
被段局誇了,心裏竊喜,畢恭畢敬地回道,“段局功勞。”
過去拂曉,就是黎明。
在日出還未升起的時候,天際線上泛起了淡淡的白。
除了現場內發現的血跡、腳印和指紋等證據外,我們還在蘆葦**裏發現了兩組輪胎印,單個寬度21.5cm,並且兩個車印的間距不超過1.5m,對車小有研究的一位同事猜測說應該是一輛緊湊型轎車。接著張弛指著車印的深度和周圍泥土的濕度判斷,“應該是昨天夜裏留下的,可能是凶手用來拋屍的移動工具,或許第三名死者就在車上。”
我順著蘆葦**向棚戶區方向望去,“這就要看交警部門的協查結果了。”
早上七點,天氣終於暖了起來,但溫暖的陽光並沒有卸下我們的疲憊,反而讓我們的眼楮變得更沉。所以我們開始衝泡咖啡,就在這個充滿血腥味的大院裏,一口麵包片,一口咖啡地吃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