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雲峰心事重重的從技術部回到辦公室,桌上放著驗屍報告和現場勘查報告。
根據屍檢結果顯示,死者段宇飛的致死原因,竟不是身上那些刀傷!而是頸部被外力勒迫,造成的機械性窒息死亡。
因為勒繩寬軟,皮膚表麵沒有擦傷,勒溝較淺很不明顯。從頸部三指寬的較淺青淤,也看不出是被什麽所勒。而且死者生前大量飲酒,呼吸本就有些急促、困難,所以勒迫時間並不長,死亡過程極短,窒息表征也不明顯。
早上在現場,吳法醫憑著工作經驗,從死者刀傷出血量就已做出判斷,死者應該不是死於刀傷。可是進行全麵解剖後,確認了死亡原因,蔣雲峰心裏反而沒底了。
根據吳法醫的判斷,死者背部,特別肩胛處,有不明顯的被強力壓迫的生活反應。而現場發現的屍體,雖然也是仰麵平躺,但後部接觸的是堅硬平整的地磚。與肩胛處的壓迫痕跡並不吻合!
這意味著,發現段宇飛屍體的客廳,並不是凶案第一現場!
對林依涵後腦枕部的檢查發現,林依涵腦後的傷處,是被外力快速用力撞擊某處表麵圓滑的物體,造成嚴重腦震**,並在腦內產生少量瘀血,才導致林依涵長時間昏迷。
早上蔣雲峰到達現場,看到林依涵昏迷在樓梯下,當時他就有個不成熟的想法。樓梯扶手的把頭,是一個比拳頭略大的木球。蔣雲峰想,如果林依涵有第三人配合幫助謀殺段宇飛,第三人殺人離開後,林依涵自行將房門反鎖,然後站在樓梯扶手把頭處,向後用力猛靠,就能利用把頭上的木球將自己撞暈。
那麽,段宇飛就是被林依涵協同第三人實施謀殺的。
可吳法醫卻完全否定了蔣雲峰的想法。吳法醫認為,林依涵背向樓梯扶手把頭猛的靠倒,木質圓形把頭撞擊林依涵腦部的準確率非常低。並且林依涵身材瘦弱,上半身向後跌到的作用力不是很大。達不到現在腦內出血,長時間昏迷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