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宇明捋了捋思路,說道:“我住208,就在207斜對麵。那天我大概11點半上樓的。在樓道上看到被告從207走出來,邊走邊用紙巾擦著手,紙巾上有血跡,我還認為她的手受傷了。”
“你經過207的時候,207的房門是開著還是關著?”
“應該是關著的吧,被告從207出來的時候,隨手摔了下門,我聽到‘嘭’的一聲,當時也沒細看。”
“那張擦手的紙巾,警方在樓道的垃圾桶裏找到了,經檢驗,紙巾上的血跡,證實是被害者劉淩的。”公訴人揚了揚手裏的透明密封袋,遞到審判席上。
方婕離得遠,隻看見密封袋裏裝著一張紙巾,上麵的血跡並不多。
“之後呢?”
“之後我就回房了,直到第二天早上,被服務員的聲音吵醒,才知道出事了。”鍾宇明說完,無意識的看了一眼被告席。
舒悅焦急的看著審判長手上的密封袋,低吟道:“不是,不是那樣的……!”
辯方律師向舒悅輕搖著頭,舒悅止住低吟,恨恨的看向鍾宇明,似乎想用眼神把鍾宇明殺死。
“傳最後一位證人,餘波!”
餘波輕快的走向證人席,方婕有種感覺,仿佛餘波有點迫不及待的想上去。這種感覺在餘波的表情上,得到了證實。他臉上一副得償所願的神情,當然,這種神情,隻有最熟悉餘波的人,才能一眼看出來。
“餘波,案發當晚,你就住在受害人隔壁的209號房間,對嗎?”
“是的。”
“你在隔壁聽到些什麽?”
“那天我躺在**看電視。大概十一點過,隔壁吵起來了。我聽見有個女人大聲罵著誰不要臉,又是臭婊子什麽的,反正很不好聽。還有個男人在說話,聲音有點低,聽不清楚說什麽。吵了一會,保安上來了,好像是勸了他們幾句。然後聲音就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