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黃跟著薑華去平山鎮采證,還沒傳回消息,吳海波突然通知方婕,準予撤訴裁定書已經送達市法院,舒悅故意殺人案將維持原判,一個月後執刑。
方婕十分矛盾,舒悅是該死,但是她確實沒有殺害蔡誌輝和劉淩。可是現在他們手上掌握的證據,並不足以給舒悅定罪。自己究竟該怎麽辦?是保持緘默還是把舒悅被冤枉的事揭發出來?
如果幫舒悅擺脫了殺害蔡誌輝和劉淩的罪名,又沒有足夠的證據起訴舒悅縱火殺人,難道就這樣讓舒悅逍遙法外嗎?
鳳凰度假村凶殺案,至今沒有找出真凶,難道為了讓舒悅無法逃脫,就一定要用另一樁案子冤枉舒悅嗎?
這與方婕一貫堅持的法律精神,背道而馳。
可方婕還能怎麽辦,現在就算把舒悅被冤枉的事情說出來,最有說服力的證人李燕已不知去向。如果貿然揭露林偉翔鍾宇明等人陷害舒悅的目的,他們會承認舒悅是被冤枉的嗎?再說,也沒有直接證據能證明這五位目擊證人說謊。更沒有證據證明,舒悅沒有殺人。
從親情出發,方婕也不想給自己的丈夫,扣上作偽證的帽子。方婕設身處地的站在餘波的立場上想過,她雖不認同餘波的做法,卻能理解餘波和鍾宇明、林偉翔他們的心情。
從個人情感來說,方婕也不願意看到舒悅逃脫法網,舒悅犯下這種喪盡天良的罪行,不能因為沒有證據,就讓罪犯逍遙法外。
考慮良久,方婕決定暫時保持緘默。如果薑華能找到足以給舒悅定罪的證據,就把對鳳凰度假村凶殺案的所有懷疑全告訴薑華。
關於鳳凰度假村凶殺案,有個問題方婕一直很好奇,既然舒悅被冤枉,那鍾宇明他們,究竟是怎麽知道舒悅沒有殺人的?
方婕坐在辦公桌前,呆呆的看著桌上的手機,猶豫良久,終於還是給鍾宇明打了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