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鍾劍虹犯過失致人重傷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七個月執行,並處罰金五千元。若對本判決結果存在異議,可……”
法官在庭上宣判,顧葭直直站著,攥緊拳頭,心裏一陣陣發涼。
她不能接受這個結果!
人群漸漸散去,被告席上的鍾劍虹向這邊投來怨毒的一瞥,恨恨地離場。
張律師慢慢走到她身邊,沉默地坐著,一言不發。
很久很久,他說:“對不起。”
她跌坐在椅子上,企求般地看著麵前這個年輕的律師,說:“他們不能這樣。”他們不能這樣。
張律師也很難受,他在顧葭麵前蹲下,仰頭看著她,說:“對不起,對不起葭葭,答應你的事情,我沒有做到。”
顧葭雙手掩麵,眼淚從指縫裏冒出,她一直重複著說,他們不能這樣。
張文接下顧葭的委托,是上個星期的事。
他年輕,熱心,畢業之後去一個公益機構做了免費律師。跟來這裏混經驗刷資曆的其他律師不同,他是堅持想真正為那些請不起律師的窮人提供幫助。
顧葭剛好是他的第一個委托人。
那天他早上剛到機構門口,就看見一個瘦瘦小小的女孩兒正站在機構門口,看著那個廣告牌上雙手捧著的紅心的圖案發呆,圖案下麵有一行字:我們一直在您身邊。
那是個很粗糙的廣告,他不知道有什麽吸引了她。
他走上前去,出於禮貌,問了一句:“你好,你是有什麽事嗎?”
女孩兒看著他,神色有些遲疑,問:“你……是律師?”
律師這個身份一直讓他倍感榮耀,聽到女孩兒這麽問,就猜到她大概是遇到什麽需要律師幫忙的困難了,他為自己即將能夠幫到麵前這個瘦弱的女孩兒而隱隱生出一種自豪,神色頓時親切了不少,說:“對,我是律師,有什麽需要我幫忙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