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就像便秘,明明已經很努力了,出來的卻是一個屁。”王三牛嘟囔道。
“他媽的,就算他是一個屁,也要給老子揪出來!”刑警大隊長萬誌強目露凶光,惡狠狠地說道。
江楓想笑不敢笑,險些憋出內傷,心想這兩位倘若改行去說相聲,興許就沒郭德綱和於謙什麽事了。再嚴肅的會議開到最後,都難逃跑題的命運,專案分析會從上午9點半開到中午12點,漸漸變成了萬誌強和王三牛的對口相聲。
1月24日,距離案發剛好整整一個月,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雷仁和劉紅依然下落不明。
犯罪嫌疑人畏罪潛逃,在破案過程中是經常發生的。遇到這種事情,好壞各半。
好處是嫌疑對象已經明確,不用猜謎語了。當警方還沒掌握足夠證據時,突然有一個嫌疑對象消失不見了,等於是跳出來昭告天下:你們都別瞎猜了,這事就是我幹的,來抓我啊!
這叫得來全不費工夫。
壞處也是顯而易見的。抓人不是盜墓,不是尋寶挖礦,人有腦子,還長著兩條腿,有想法,會移動。當一個人有計劃有準備潛逃後,要想抓到他,可就沒那麽容易了。
有的心理素質差,逃出幾千公裏,發現到處是天羅地網,一下想不開,幹脆跳河自盡。屍體衝到下遊幾百公裏,喂了各種魚,消失得幹淨徹底。而警方仍在鍥而不舍地製定各種方案,查找蛛絲馬跡,誓要將此人緝拿歸案。
可憐的警察們哪知道,他們費了吃奶的勁,其實是想抓住一個世上根本不存在的人。萬誌強把這種情況稱為“守死人打屁”。
抓不到人,就不能算破案。拖的時間越長,警方的壓力就會越大。受害人家屬要討一個說法;媒體會發文章,要一個合理的解釋;上級領導簽字督辦,要給人民群眾一個滿意的交代。怎麽還沒抓到人,你們幹什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