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城市區,整夜未睡的吳世勳忽然想到什麽的樣子,喃喃囈語:“不,不,我不能信犯罪策劃師這個瘋子,他不會輕易就放過我的女兒,我不能拿女兒的生命做賭注。我要報警,我要報警。我要報警!”
他本身就涉嫌犯罪,他的影視公司是某個非法洗錢網其中一環,事實上警方已經在盯著他了,暫時沒證據才沒動他。他現在報警,告訴女兒被犯罪策劃師綁架了,警察會怎麽問?犯罪策劃師不是一直對涉嫌犯罪的人下手嗎?他怎麽會綁架你的女兒?正巧,金融犯罪組發現你的資金周轉有點奇怪,你詳細說說吧,這就相當於自投羅網。算自首嗎?誰知道呢,很難說,選擇報警,意料之外。綁架她的是一個無法預測會幹出什麽的熱衷犯罪藝術的瘋子。犯罪策劃師一高興,喊一句為了正義殺人啊——然後一腳把孩子從十三樓踢下去不是沒可能。交給警察,才是最好的選擇,以警方的警力營救,遠比自己賭犯罪策劃師心懷善意,不會殺害孩子要強得多。沒人比吳世勳更清楚,犯罪策劃師可不是真打算替天行道的人,他僅僅是一個喜歡策劃犯罪的異端。吳世勳是這樣想的,如果警察能救出自己的女兒,自己就供出他知道的所有同夥,交代自己知道的有關犯罪策劃師的一切線索,哪怕是讓自己做誘餌引犯罪策劃師上鉤也可以。父親救女兒,做出這種決定,情理之中的事情。
想完這一切,吳世勳深吸了一口氣,整理一下西服,昂首挺胸,撥通自己司機的電話:“你現在來公司接我一下。”
電話那邊:“這麽晚去哪啊,老板,和合作夥伴談生意嗎?還是去見老朋友。”
吳世勳:“和警局的老朋友,我的新合作夥伴,談一筆生意,我人生最大的一筆生意!”
打開十三樓的窗戶,清晨的寒風湧入,吹動吳世勳的西服,他極目遠眺,望著虎口漂流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