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號審訊室外。
福琳:“來的正好,正要再一次審問他呢。”
第五方:“再一次審問?”
福琳:“對,這個女人很難弄,之前審問過她一次。無論我們怎麽套話,她都回答的很從容,回答的內容也是滴水不漏。但是,她沒有不在場證明。”
第五方:“對了,關於李娜娜和孫子涵兩個人都有不在場證明。那個李娜娜不是半夜起**廁所路過書房發現的死屍,而是中途和別人一起出去過。他們一起回去時,路過書房發現的死屍。剩下的的線索,和你們之前審問得到的一樣,你們都知道。我重新審問了李娜娜,就得到這一個新的線索。”
福琳:“他們……一起……回去?!”
第五方:“對,他們兩個去賓館開房,後來回去的。陰差陽錯的,李娜娜把賓館的發票也放進了包裏。”
福琳:“你看過發票了嗎?會不會是偽造的?為了自己有不在場證明。”
第五方:“不像是偽造的。如果是偽造的話,我們去發票上的賓館一查就知道他們到底有沒有入住,還有進出時間也能查到。這種不在場證明毫無用處。但是……保險起見,還是去查一下吧。”
福琳:“我讓人去,哪個賓館?”
第五方:“多瑞賓館302。”
福琳麵無表情地說道:“感謝你,第五方顧問,多少為我們的案件偵破起到一點作用。如果你的詢問結果屬實,至少為李娜娜和孫子涵提供了不在場證明,解除了他們的嫌疑,縮小了嫌疑人的範圍。如果不屬實,那就很可能把我們的偵破工作引上了歧途,後果一律自負。”
第五方一副無奈的表情:“嗯……福琳警官,我是慶城警局的領導外聘的顧問,受命協助偵破。雖然身份是顧問,看上去很風光,但我一分報酬沒有,是義務性地協助警方。即便如此,我依舊發自內心地想讓案件盡快告破,貢獻出自己一份綿薄之力。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您這樣以後我們還怎麽合作調查犯罪策劃師的案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