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遙遠的以前,在她還是一個愛幻想的少女時,林熹朝是幻想過的,幻想過有那麽一天,她可以靠才華名動京師又或者靠顏值豔絕全城再或者是突然擁有了什麽特異功能,總之,別管是什麽了,能讓她揚名立萬就是了——走在路上能感受到他人或羨慕或崇拜目光的那種揚名立萬。
她沒想到,有生之年,她真的會有這麽一天,唯一的區別是現在走在學校的路上,那些把目光拋向她的人好像並不太崇拜她——
“你們看前麵不是三班的那個林熹朝嗎,聽說她和宋菲飛一起混啦。”——混?
“啊那個小太妹!”——小太妹是我還是宋菲飛呢?
“還逃課去網吧了!”——這就有點添油加醋了,我是去網吧了,但不是逃課去的。
“真可惜我記得她以前成績也不錯性格也挺好啊!”——多謝誇獎啦!
“聽說還打架了,她看起來這個樣子居然會打架。”——這是在誇我文質彬彬?
“聽說啊,還和外麵的小混混搞到一起去了……”——等等,添油加醋也就算了,造謠算個啥事兒?還用了“搞”這個詞?
“唉好好一人就要這麽走上不良少女的不歸路了。”
……
林熹朝扶額,這不歸路看來有點坎坷哪。
從三月月考結束到五月初的摸底考這段時間,林熹朝為了讓林父林母不擔心也為了讓自己多省點心,十分賣力地變回了從前的好好學生,除了學校食堂家上課吃飯睡覺的三點一式生活,她啥也沒幹。
倒不是她不想幹,實在是沒法幹。
有一回在教室裏午睡起來,旁邊江亦心正在酣睡,哈喇子流了一胳膊,林熹朝一擦嘴,她嘴角邊還真的也有哈喇子,她一驚,她二十多歲的人了居然在這不到百平的地方和一群乳臭未幹的小朋友們一起流哈喇子,這像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