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根本不相信妻子不忠,你怎麽又會因為這個原因去殺害錢教授。”
“那是因為如果沒有這個原因,我又有什麽理由去謀殺他呢,我總得跟你講出一個理由,不然你們怎麽能定夠定罪呢,怎麽能夠讓這個案子前後一致呢,對不對,警察老爺。”羅迅幹脆挑釁起來。
朱警官站起身來,走到郝濤身邊,翻看起前麵的記錄,這樣,訊問自然而然暫停了。朱警官又低聲跟郝濤嘀咕著什麽,還幹笑了兩聲,仿佛在這間本有三個人的審訊室裏,另一個人已經不存在了。
羅迅漸漸不作聲了。
朱警官重新坐回自己的椅子,像拉家常一般擺擺手:“對了,剛才講到哪兒來著,羅老師,你說,你得有一個理由……”
“我沒有理由,”羅迅垂下頭,“我確實沒有理由,但你們有已經有事實證明,我殺了他,而且,我還知道是怎樣殺了他,清清楚楚地知道。”
這是一個奇怪的答案,奇怪的招供,其中的邏輯是荒唐的,如果還有邏輯的話。可能從某一個時刻起,這場預審就變得有些荒唐。
朱警官剛才翻看了記錄,郝濤一邊記錄著,一邊想,任何一個人看著這樣的內容,都會完全看不懂,可能連他和朱隊事後看,都會不懂。
訊問在即將告一段落之前,仍在繼續。朱警官重複了前麵的問題。
“那麽,你到底信不信任你的妻子。”
“我說了,信任,”羅迅說,“我知道你們和莫曉曉……你們盼著我說我因為懷疑妻子的不忠而起意殺人,但我就是沒有懷疑,我沒有一時一刻懷疑過孫艾,她不是那樣的人。我願意承認我謀殺了錢良毅教授,但我沒有不相信我的妻子,我不願意重複了。我承認我是凶手,定我的罪吧,難道還不夠嗎?”
這是一個奇怪的局麵。罪案的審理講究證據,但有時候也會出現證據鏈之外的一些不明地帶,這些地帶的重要性有時會高於表麵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