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濤在羅迅的話語裏聽出來一點兒玄玄的味道,他知道朱警官肯定也聽了出來。
但朱警官不關心這個。
朱警官關心一些事務性的事情,他招呼郝濤,準備為羅迅重做一份筆錄。
羅迅有此茫然:“如果重新做筆錄,算不算翻供呢?”
這個問題郝濤就可以直接解答了,當時隻有他和朱警官在場記錄,所做記錄沒有請他簽字畫押,純粹當作備份,並沒有形成預審記錄。雖然這樣做不合常情,但後麵的事情會更方便,比如現在,起碼不存在翻供問題。
羅迅像是很感動的樣子,說不出話來。
一個無辜的人在壓力下精神崩潰的情形是常見的,惶論曆史上有過的刑訊逼供屈打成招,但一個無辜的人在尚未被賦予太大壓力的情形下,迅速“編造”出合情理的做案情節,是莫名罕見的。
除非那個情節雖然沒有發生,但已經天然地存在於嫌疑人的腦子裏了。這又是不合邏輯的。
此外,那片牙膏皮確實被警方收到,並且化驗出了問題。
這兩個大疑點目前沒有解決的方向,不過首先應該厘清羅迅不是凶手的身份。
重新做羅迅的筆錄很簡單。羅迅在警察訊問下,講述了他跟錢良毅的交往和交集,重點在錢出世之前的一段日子。事實上,兩人雖為同事,沒有太多交集。包括幫忙領取勞保,羅迅其實並沒有跟錢本人發生過接觸。在這一次,羅迅敘述清楚,跟小黃和高數老師提供的情形完全相符。
在不同情形下,承認和講出不同的情節,都言之鑿鑿,這種表現是否代表有些扭曲的人格和性格。
在嫌疑人離去時,朱警官對郝濤說:“你好像不開心的樣子。”
“沒有呀,”郝濤的否認形同於承認,接下來是原委,“我怎麽覺得,這個人在快被定為殺人犯時,蠻討人喜歡的,現在被洗清了,無辜了,反而有點兒不那麽讓人喜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