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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尾聲

秦凱說,每一種犯罪都有動機。

因為人類,既複雜又單純。

眼前這女人叫黎秋,40歲,她殺死林小刀、季小茶、於小含等人的動機很簡單,她恨她們。

確切來說,她恨所有勾引男人的女人。

在她未說出理由前,夏茗以為這又是一個老公被年輕漂亮的小三勾引後,原配一氣之下攜子出走,孤苦多年心理變態最後決定對所有同質女孩展開屠殺的老套故事。

然而現實遠比她想象的更精彩,更狗血。

也更加難以相信。

黎秋的兒子黎無雙,也就是那個黑衣少年,嚴格來說並不完全是她的兒子。

某種意義上來說,黎無雙也算是她的弟弟。

故事要從很久很久以前說起,久到夏茗對那個時間隻有非常模糊的記憶。

黎秋尚未成年,和自己的幾個小姐妹結伴從千裏之外的大山深處來到青琴市打工。她們和所有外出謀生的女孩子一樣,沒日沒夜的埋頭在機器前辛苦工作,隻有在入夜後才能抬起頭看一眼這個無比陌生而又熟悉的城市,期待著未來有一天能在這裏遇到一個真心愛護自己的男人,和他一起建造獨屬於彼此的溫暖小窩。

亂花漸欲迷人眼,掙錢是一件辛苦的事,但掙大錢不一定辛苦。

不過卻足夠危險。

黎秋結識了一個大她許多的中年男人,他成熟,穩重,有錢,體貼。

當身邊的男孩子還一門心思的想著如何將姑娘們騙上床時,這個男人就已經告訴黎秋:“我給你錢、追求你,不是為了睡你,我混到現在這個地位,想要什麽樣的女孩都能有。你和她們不一樣,我對你動了真心,你值得我的所有。”

涉世未深的黎秋很快便沉浸在男人帶給她的紙醉金迷中,她知道男人有家室,但她固執地相信她與他才是真愛,他與他名分上的妻子不過是商業聯姻。